決議 15 四月 2021, 公共衛生總局, 為適用《命令》中規定的通信義務而確定領土 27 的 xullo 的 2020 制定預防措施來應對 COVID-19 造成的健康危機, 關於來自其他領土的人們抵達加利西亞自治區.
法令 59/2021, 的 14 四月, 法令被修改 45/2021, 的 17 行進, 加利西亞自治區境內採取哪些措施因應健康危機, 以皇家法令規定框架內授權的主管機關的身份 926/2020, 的 25 十月, 宣布進入警報狀態,以遏制 SARS-CoV-2 引起的感染傳播.
訂單 14 四月 2021 因為順序 17 行進 2021 根據加利西亞自治區 COVID-19 流行病學情況的演變,制定了具體的預防措施.
訂單 14 四月 2021 因為順序 25 二月 2021 其中規定了實施加利西亞自治區安全接待計畫的必要行動.